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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讯-120924

发布时间: 2012-09-24 14:05:5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http://   浏览次数:

  指导政策与行业动态                  

  ◆377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污水处理厂未达国家要求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数据,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截至6月底,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市(县)级别的全覆盖。

  根据通报,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243座,已有640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4%;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903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15亿立方米。全国已有1192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73.3%;县城及部分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340座,日处理能力2391万立方米。第二季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了辖区每个市(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市(县)级别的全覆盖。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103.5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运行负荷率达到82.1%,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配套管网建设促进运行效率提高的作用逐步显现;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78.05万吨,同比增长2.2%。目前,尚有377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足60%,日处理能力约为1146万立方米,占总处理能力的8.2%。(中国建设报2012-09-17)

   

  ◆第二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宁波开幕

  2012年9月15-17日,第二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淡会暨首届中国(南方)国际海产品博览会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正式开幕,大会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主办,以“促进海洋科技发展,壮大现代海洋产业”为主题,旨在深入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宏,国家发改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等相关领导出席开幕式。(中国水网2012-09-19)

   

  地方信息                             

  ◆北京率先在高校推广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技术 规定最高补134万

  9月20日上午,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推广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指导意见》,就餐人数超过1000人,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大型就餐单位和餐饮企业实行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在京87所高校首先正式启动此项工作。会议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最高一次性补贴134万,分两次拨付。(北京晚报、千龙网2012-09-20)

   

  ◆三峡库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92%

  重庆市长黄奇帆9月17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和《重庆市三峡库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市要完成国家要求的新建或扩建35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和11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库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2%;库区80%建制镇的污水得到集中有效处理,库区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比《“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确定的全国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30%高一倍)。2017年,市内三峡库区315个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和小城镇的二、三级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在94%以上,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重庆商报2012-09-18)

   

  ◆贵阳两座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将开工

  贵阳市麻提河污水处理厂、青山污水处理厂将于本月内开工建设。据介绍,两座污水处理厂都建设为地埋式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的收集、处理,设备运作都在地下进行。建成后,地上将建设两处“休息绿地公园”。 

  其中,麻提河污水处理厂位于南明河上游三江口处,日处理能力2万吨,建成后将负责处理珠显片区、周家寨片区、王武片区、母猪井片区的污水;青山污水处理厂位于五眼桥老车管所一带,日处理能力5万吨,今后将负责处理小车河流域及周边片区的污水。 

  两座污水处理厂预计工期均为8个月,建成后合计可每日处理污水7万吨,处理后的水质能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将排入南明河作为景观水回用。 (贵州都市报2012-09-20) 

   

  ◆上海首座10万吨超滤膜水厂将投运

  上海首座10万吨级超滤膜水厂——青浦第三水厂,最快10月前竣工通水,届时青浦地区23万市民将喝到和世博直饮水同样品质的高质量水,出水浊度仅为国家新颁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十分之一。该项目位于青浦区太浦河北岸,用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原水,总规模25万立方米/天,一期工程规模10万立方米/天。 上海世博直饮水设备供应商立升净水公司专家表示,该项目采用“臭氧活性炭+浸没式超滤膜”深度处理工艺,这种常见于家庭直饮水机的先进工艺将全面运用到青浦水厂,几乎将细菌、病毒、藻类及水生生物全部去除,水色将更加清亮口感变好,达到直饮水标准。 (解放网2012-09-17)

   

  行业企业                             

  ◆苏伊士合作重庆环卫集团处理渝餐厨垃圾

  据悉,在重庆市市长国际经济顾问团年会会议期间,苏伊士环境集团将与重庆环卫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参与重庆餐厨垃圾处理做准备。(重庆日报2012-09-21)

   

  ◆首航节能进军海水淡化领域

  海水淡化装备市场前景良好:国内市场从目前至2015年末,预计新增设备产值达160亿元以上;国际市场上,中东、亚洲及西方市场巨大。空冷行业龙头首航节能介入海水淡化领域,意欲培育公司业绩新的增长极。

  据悉,首航节能发力海水淡化设备制造有三大优势:一、技术类似,热法海水淡化设备与空冷设备核心技术相同;二、客户相同,公司部分现有电力客户即是潜在客户;三、适时切入,公司计划2012年底建成2万立方米/日级中试装备,2013年形成产能。如果公司海水淡化项目进展顺利,有望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海水淡化业务将再造“首航节能”。(中金在线2012-09-19)

   

  ◆IFC首次涉足投资中国海水淡化行业

  9月20日, IFC对外宣布,日前,已向挪威阿科凌控股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美元,帮助该公司在中国兴建更多的海水淡化项目,从而帮助中国应对水资源短缺问题。IFC 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 

  阿科凌公司和其合资伙伴北控水务集团新近建成了河北省曹妃甸海水淡化厂一期,该项目每天可生产5万立方米淡水。 曹妃甸海水淡化工厂是中国最大的商业运营反渗透海水淡化项目之一,被视为中国海水淡化的样板项目。阿科凌公司对该项目的股权投资获得了世界银行集团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担保。 (经济观察网2012-09-21)

   

  ◆国中水务取消收购环水环境股权项目

  国中水务(600187)9月20日晚间公告,将此前公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修改为不超过12.55亿元。原方案拟募资不超过12.9亿元。 

  国中水务称,原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约3430万元将用于收购淮北中联环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现取消该收购股权项目,不再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证券时报2012-09-21)

   

  固废处置                              

  ◆广东首个垃圾填埋气体精制燃气项目投产

  广东省首个采用填埋气体精制燃气项目——在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前正式投产。作为汕头市中心城区唯一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这个填埋场每天消纳的生活垃圾过千吨。项目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普通家用燃气甲烷含量约为85%,在这里经生活垃圾填埋气体精制而成的天然气中可达约97%,比普通家用燃气纯度更高。这里制出的燃气,最后输入汕头市天然气管网,也可用于工业用途,目前每天提纯处理获得燃气超过7000立方米,可满足3000户居民家庭使用。(广州日报2012-09-21)

   

  ◆北京发展拟5.3亿美元收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9月18日消息,北京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发展)公布,公司与中国绿能订立框架协议,公司拟以5.3-5.35亿美元的代价,收购中国绿能子公司绿色能源控股100%权益。

  北京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于2011年被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自此公司确立向咨询科技转型之战略目标。近年来,公司积极稳健地拓宽业务领域,此番收购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绿色能源控股,正式进军环保领域。

  北京发展将以发行新股或者可换股债券支付是次收购,新股发行价以及可换股债券的最初换股价为每股1.13元,较公司上日收市价1.32元,折让14.39%,较公司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1.199元,折让5.75%。缔约双方厘定,收购完成后,北京控股维持公司控股股东或单一最大股东地位。

  中国绿能2011年纯利约人民币2.03亿,子公司绿色能源控股主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目前在内地的投资及运营项目有15个。(中国固废网综合2012-09-18)

   

  产业链延伸                           

  ◆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优秀案例比选结果揭晓

  2012年9月21日下午,在由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国家环保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联合主办的“2012(第四届)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上,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副总经理张树人揭晓了“2010-2012年度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优秀案例”,比选结果:大连东泰夏家河污泥处理厂、上海市白龙港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青岛市麦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等12个项目最终获评“2010-2012年度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优秀案例”。榜单及专家点评如下:

  大连东泰夏家河污泥处理厂。专家点评:高含固量污泥消化示范,稳定运行2年以上。产气率高,沼气经提纯资源化利用。

  上海市白龙港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专家点评:规模大。关键设备、设施设计建设精细。运行稳定,产气量大,节能效果显著

  青岛市麦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专家点评:采用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长期稳定运行。节能效果显著,中等规模消化工程示范。

  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污泥消化技术应用案例。专家点评:稳定运行2年以上,甲烷气产率高,用于厂内用电,资源再利用效果好。

  长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专家点评:大型,规范。自控程度高,臭味控制较好。运行稳定。产品出路畅通。

  上海青浦区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应急项目。专家点评:小型、简单。经济、臭味控制较好。容易实施和运行。 

  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专家点评:大型,规范,机械化程度高,运行稳定。占地小,臭气治理投资能耗低、效果好。

  上海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专家点评:国内第一套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装置,规模较大,长期运行。建设及管理规范。

  绍兴市环兴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600吨污泥干化焚烧项目。专家点评:国内自主开发的喷雾干燥加回转窑工艺技术,占地小、投资省,建设及管理规范。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技改工程。专家点评:污泥电厂干化+焚烧工艺科学合理,参数组合经济合理。运行连续、稳定,管理有序。

  厦门市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和资源化处置利用。专家点评: 规模大,系统简单,易于操作管理。运行稳定,资源再利用效果好。

  廊坊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专家点评:技术集成、系统完整、设备成套化程度高。运行稳定。提供了区域性、阶段性解决手段。(中国水网2012-09-21)

   

  业内话题                            

  ◆税收政策惠及农村饮水安全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通知明确了五方面税收优惠:一是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是对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五是对饮水工程运营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的经营所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其中:

  免征增值税,节省了水费成本。根据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可以选择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或者按简易办法依6%税率征收增值税。按此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加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实际税负为6.6%左右。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轻了企业管理费用。按规定,自来水生产企业通常要按房产余值的1.2%缴纳房产税,按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实际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金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免征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节省了企业的管理费用。

  免征饮水工程契税、印花税,降低建设成本。按通知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及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契税、印花税,与其项目用地审批结合起来,推动了农村饮水项目工程建设进程。

  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所得“三免三减半”,鼓励企业着眼于久远。对此项优惠,企业所得税法早就作了明确,鼓励和吸收更多的资金投资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12-09-20)

   

  ◆水务行业薪酬水平披露 工资调整待规范化

  日前,中国水网发布了《中国水务行业薪酬调研报告(2012版)》(以下称《报告》)。《报告》中提到,在水务行业的中层管理人员中,约7%的员工认为其工资处于市场的低端水平。这一指标在基层工作者中尤甚,对其薪酬水平的评价普遍较低。超过38%的基层员工认为其薪酬在市场中处于“低”或者“比较低”的水平。

  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良好发展,员工薪酬水平逐步提高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十二五”规划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以上,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的目标,被认为是中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年,北京市率先发布了《意见》,量化了工资上涨标准,发布了本年度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以以11.5%为基准线为职工确定涨薪标准,但最高不应超过16.5%,不低于4.5%。

  另据《报告》披露,46%的员工在过去一年获得的工资涨幅低于5%。2011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4%,因此,如果工资涨幅低于5%,即落后于物价涨幅,意味着员工实际收入在降低。(中国水网201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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